不过最近我用手机打字明显有变快的感觉。
这就不得不提到现今的科技,简直是进步得令人膛目结舌的地步。听说手机可以自动储存你曾经输入过的字词,然後再依照你最常输入的顺序,把接下来你要打的字显示在选字功能的框框里。
对於我这种b较老派的、直到现在还是习惯用笔写字的人来说,其实还满有趣的。
就拿刚才我传的讯息来说吧,我就发现一件很神奇的事。
怎麽说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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